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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記前言,感覺很廢言,其實只是意圖幫自己平反,
想要說自己真不是個敗家的人吧?!

結婚前,我是一個小小敗家,偶而一敗的人,
通常都是省小錢花大錢,
我不買名牌,衣服便宜好穿最重要,東西俗又大碗我最愛,
唯一會讓我花大錢的只有出國旅行。
萬元起跳,一花起碼一個月以上薪水就不見,
所以婚前小姐時代的我,
雖有敗家潛力,但鮮少敗家實例。

結婚之後,尤其是當媽之後,
個人深深覺得,我的敗家潛力得到完全的開發,
買起小孩的東西,下手絕不手軟,
偶爾買紅了眼,也會不平衡的連自己的東西也加減買一點,
(憑什麼老娘賺的錢只能買小毛頭的?不管,我也要買,買買買……)
舉凡食衣住行育樂,無所不買,只差沒買棟房子回來,
買到最高點,眼中看不到新台幣(因為我都刷卡啦!!!嗚~~)
難怪有人說小孩子的錢好賺,每個小孩背後都有一個失控的媽媽!!

話雖這樣說,其實我也不完全是買到失去理智的,
有些時候,可以用二手的,我也是盡量勤儉持家的,
(阿張說:你有嗎?每次都買一堆莫名奇妙的東西回來~~切~~)
只是小孩的東西有時真的都很貴,我不崇尚名牌,
但完全沒聽過又大陸製的,我真的不敢買,
有品牌的起碼會有基本的保障,
所以這……怎麼能不敗家呢?

唉!再寫下去就成了裹腳布,
這一篇純脆是寫來自我安慰用,
也說明了張媽媽日後還是會繼續敗家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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